違反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處罰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

1 防火門是建筑物中不可或缺的安全設施,它根據國家消防安全法規和建筑設計規范制造,以確保家庭和建筑的安全2 防火門的主要功能是在火災發生時阻止火勢蔓延,確保人員安全疏散,并為消防救援工作贏得寶貴時間3 拆除或改動防火門可能會破壞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設置,這種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業主私自拆除防火門是違法的1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2公用和城建等單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必須事先通知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放火罪與失火罪的區。